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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医保重症参保者资格4月起年审

武汉市医保重症参保者资格4月起年审

武汉市医保重症参保者资格4月起年审
www.hb.xinhuanet.com  2006年03月29日 16:43:53  新华网湖北频道

    4月1日起,我市医保重症(慢性)疾病年审工作将展开。5月20日前,未办理年审的参保人员,劳动保障部门将停止支付其在门诊治疗重症的所需费用。     据了解,2004年我市门诊治疗部分重症(慢性)疾病的范围在原先4种(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;肾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;恶性肿瘤[含白血病]放化疗;高血压三期[有心、脑、肾并发症之一的])的基础上,增加了6种(糖尿病[合并感染或有心、肾、眼、神经并发症之一的];精神病[精神病、情感性精神病、脑器损性精神病];慢性重症肝炎、肝硬变;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征;系统性红斑狼疮;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),因此参保人员办理重症人数增加。为了准确核准其办理重症资格,劳动保障部门首次集中进行年审。     审核对象为: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后至2005年12月31日前,经批准办理了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(慢性)疾病的职工、退休人员。     审核由所在单位将年审人员登记造册,填写《门诊重症年度审核登记表》,报送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。如果市民是个人在辖区医保机构的流动人员窗口参保,直接到参保的医保机构办理年审。     所需年审资料为:参保人员户口本、《门诊治疗部分重症(慢性)专用病历》;需要调整门诊治疗重症疾病定点医院的参保人员,应提供原定点医院的《审核登记表》和重新填写的《审核登记表》。(记者李俊通讯员彭燕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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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上的,现在好么?
简单就是快乐,健康就是幸福,爱是上天赐予的最好的礼物!
没有办到慢性重症,当时审查不合格。不过好像那个重症一年报销限额才4000元,而且一次只能开一点药,老要往医院跑,还每年年审的,蛮麻烦哦。
怎么办理,能具体说说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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